商标注册失败原因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一、商标注册失败原因
1、商标检索存在“盲期”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做好近似查询工作,确保自己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不构成近似。但是,商标局官网的数据是有滞后性的。
我们在商标局官网可以查到已经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申请信息,但近期申请还未下发受理书的商标的信息是查不到的,我们无论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还是自己去国家商标局官方网查询,所检索到的数据都不是最新的数据,这就是“盲期数据”。
2、新申请商标含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商标在公告期内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说,在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期内的商标都有可能因为违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而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二、解决办法
1、尽量让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显著性”
为了避免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或相同,我们在为商标命名时,一定要让商标具有显著性。在设计商标时,可以让自己的商标使用特殊的字体,也可以申请由文字、字母、图形、颜色等构成的组合商标,从而提升商标的显著性。
注册组合商标时,我们可分开注册。商标局在对组合商标进行审查时,是对文字、英文、图案、颜色等元素逐一审查的,只要有一个元素跟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所以,我们在申请组合商标时,可以把文字、英文、图案、颜色等元素单独注册为商标,以提高商标审核的通过率。
2、商标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要积极应对
即使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了,我们依然有可能成功注册商标。妥善应对,还是有大概率注册成功的。
希望大家今后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可以灵活运用上述知识,进一步提高商标的注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