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之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有哪

发布时间2023-01-22 23:45 浏览:


商标注册之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有哪

【商标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地理标志已愈来愈受到人们的青睐,其体现出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那么,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地理标志商标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内涵不同

商标可以在使用或申请时设计,商标的内涵也因为注册人、使用人的商标设计的理念不同、商标指向的商品的类型不同、商标维护的手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涵。

而地理标志产品就是该一地域精华的特色产品,是当地人民经过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摸索而寻找到的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的最佳结合点。

因此,每个合格的地理标志不仅指向特定的特色产品,而且还代表着生产出特色产品的特殊自然环境、生态建设、文化传统和生产方式,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

2、主体不同

商标注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事实上,也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而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主体应当能够代表整个地理标志产业的利益,如产业协会或类似的主体,而不应当由某一个自然人、企业来申请。

3、构成要件不同

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比较简单:由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组成,标识具有识别性即可。

而地理标志的构成要件相当复杂,人们比较认可地理标志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地理标志的标识具有识别性,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地理标志标识的商品具有一定的质量特色;

(3)地理标志标识的产品具有明确的产地范围;

(4)地理标志标识的产品的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及人文因素有因果关系。

一、商标侵权的种类有哪几种?

商标侵权类型有6种,具体如下: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使用与其一样或相似的注册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几种商标侵权的形式:被控侵权的商标和注册商标一模一样,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使用的是同一种类等。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进行出售的; 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就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对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进行出售的; 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更换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的; 有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对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予以帮助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带来损害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

1、行政解决方式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3)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

2)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四、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解决方式

(1)管辖。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人民法院可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邀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

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4)除上述主要办法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3)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热到水是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权之后,有两种解决方法。语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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