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23-01-22 23:45 浏览:


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

饮料是供人或者牲畜饮用的液体,它是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量)不超过0.5%的制品,具有解渴、补充能量等作用。对于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

通过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涉及的是第30类 -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3002-茶、茶饮料等,第32类 - 3201-啤酒;3202-不含酒精饮料;以及第33类 - 3301-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在进行重庆商标注册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些无法规避的风险,其实商标注册在获取商标的方式中算得上是比较繁琐的一种,所以要想清楚明白了解注册,就需要知道这个项目中存在的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可以提前想清楚一些问题。

首先要说的一定是查询时候的盲期,商标查询盲期是肯定会存在的,除非申请人不进行商标查询,但凡进行商标查询,都会存在一段时间的盲期,这段时间内的商标信息是无法查询的。

如果有人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处于盲期内,那么当提交申请后,那个商标刚好可以被查询,后面注册的商标就会被驳回。这是商标注册的第一个风险,不可规避,但申请人应当进行详细的商标查询,即便不会百分百正确,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第二就是商标近似判断。对于商标查询到的结果,申请人需要进行近似判断,但是因为申请人和代理人及审查员对于商标近似判断的主观意识可能都有不同,因此会造成申请人和代理人觉得商标没有近似,但是依然因为商标近似被驳回的。所以对于两个商标近似是否,并没有绝对的标准,只能从概率上来判断。

第三就是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商标审查是人为审查,而且审查员的认知观念不一致,导致很可能对于同一个商标存在多个认知,造成商标被驳回情况。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申请人觉得商标没有任何问题的话。根据驳回理由进行复审。千万不要觉得驳回就是注册失败,很多商标也是通过复审才取得成功的。

最后就是商标在公告期被异议。商标通过初审后,会有三个月的异议期,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的申请提出异议,异议理由可以是商标和某商标近似、侵犯了某个商标的权益或者是商标属于抢注等。而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让商标申请人进行答辩,然后根据双方的理由和证据做出裁定。



饮料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