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之对商标授权的形式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商标授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1、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将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后,只能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连自己都无权使用,如果自己使用或者再授权其他则属于侵权行为。
2、排他使用许可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人只能选择一位被许可人进行授权,而被许可人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和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权是并行的,排他许可只能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区内使用该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这种形式比较适合被许可人生产能力有限的条件下,许可人可以选择多个人进行许可,使用费相对较低,也算是一种“薄利多销”的方式。
二、获得商标授权有什么好处?
1、可以通过品牌使企业的产品即时获得消费者认知。产品本身的质量当然很重要,但若再和原本就已很有名气的品牌结合,更能迅速获得消费者的接受。
2、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同样的产品,结合著名的品牌可以带来比原来高的价格和高的销售额,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3、由品牌授权者的巨型推广活动直接得益。品牌授权者为了维持品牌的地位和知名度必须不断的培育品牌角色,提醒消费者这些品牌的存在。这些品牌推广会直接给被授权商带来更好的销售业绩。
4、获得零售商(销售渠道)即时的兴趣及接纳。知名品牌会比不知名品牌更容易进入分销渠道。被授权商借助授权品牌的力量可以迅速进入绵密的通路,更广泛的与消费者接触。
5、对出口企业来说,可凭借国际知名授权品牌的影响力增加企业基本产品的贸易认可。
6、可以最有效地学习知名品牌的经营模式来带动企业自有品牌的发展。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会随着企业知名度的提升、产品的销量等逐年上升,只要合理运用管理商标,可以为商标权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