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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意事项1。个体工商户可以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名称下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或者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1)负责人身份证;(二)营业执照;2.个人合伙可以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名称,以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申请商标注册。以全体合伙人名义共同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一)合伙人身份证;(二)营业执照;(三)合伙协议。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1)承包人身份证;(二)合同;4.依法被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登记文件中公布的经营者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经营者身份证;(二)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登记文件;五、自然人申请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应在营业执照或有关注册文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或限于自己的农副产品。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七、申请商标转让,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商标转让的法律规定:1.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一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局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注册商标转让获得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2.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标注在商品上。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方使用商标许可。以上是尼斯商标边肖今天带给你的商标转让法律知识。希望你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能让你知道对于你遇到的问题下一步该怎么做。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