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须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3-01-22 23:46 浏览:


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 须提交哪些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商标注册需要的流程

1.选择注册的商标

在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时,前期肯定需要构思设计一个商标名称,要具有显著的特征,能够很容易的去区分,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这个是非常重要的。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名称不能和其他公司注册的商标名称存在部分相似或一致,这个会涉及到商标侵权问题。

2.选择商标注册类别

商标不仅是为了让消费者更容易的区分产品,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所以在注册商标时,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行业以及产品选择类别,或者也可以选择注册商标的类别大于自己的产品类别,如此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产品。

3.选择商标代理公司

商标注册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其中会有许多细节需要我们注意,由于我们对相关知识都不了解,可能会导致在申请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花费我们大量时间和精力,所以这时选择通过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注册商标就很有必要了。正规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在商标注册方面是专业的、靠谱的,而且也可以有效的减少我们自己的麻烦。

4.资料准备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向商标局提交相关的商标注册的资料,其中包括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执照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提前去准备的,也是注册商标必须要用的。

5.等到商标局受理

等到商标局受理时,需要我们向商标局缴纳300元的商标注册受理费用,然后进入等待商标审查阶段。

6.商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是对商标资料齐全问题进行检查,如果出现资料不齐全,会进入限期补正的阶段,必须在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否则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也要对商标注册的流程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

实质审查比较严格,需要对所有的文件进行相互验证以及真实审查,许多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都会存在一些问题,所以需要我们及时关注商标注册流程进行以及处理。

7.审查结束,开始商标异议

审查结束后,就会对商标进行公告,进入商标异议阶段,若他人对该商标进行注册有异议就会进行提出,阻碍我们商标注册审理进行,所以我们需要有针对的回答相关异议问题。

8.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完成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合法

这里的合法是指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中一般禁止规定,主要见于《商标该》第10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带有欺骗,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本条对特定标志进行保护,禁止其作为商标使用,并一般地禁止破坏公序良俗的商标使用行为。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当然不得核准为注册商标。

二、非功能

商标法鼓励品牌竞争,不妨碍市场经营者之间就商品和服务本身进行市场竞争。《商标法》第12条对此做了规定: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一旦被认定具有功能,则不能获得注册,也不能通过使用加以克服。非功能旨在衡两种冲突的法益:

有效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和选择识别商品来源方式的自由。

三、显著

商标的显著,也叫显著特征,或者是商标的识别或区别,是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供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来源的法律属

并非所有的标志都可以注册为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主要见于《商标法》第11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四、在先

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这个在先权利既包括在先商标,也包括其他在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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