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名人名字成商标 可以使用吗

发布时间2023-01-22 23:46 浏览:


抢注名人名字成商标   可以使用吗

近年来,各种抢注时事热点,公众人物名字作为商标的案例数不胜数。乔丹、科比、屠呦呦刘德华……看中了名人本身自带的名气,省去了一定的宣传成本,同时带给了客户错误的认识。远的暂且不提,就拿今年的疫情来讲,各种“终南山”、“火神山”、“雷神山”申请注册商标一涌而上,但是最终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驳回决定。

其实,名人被抢注为商标问题由来已久。而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早在2017年便已明确指出: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公众人物姓名不能当做商标。随着国际品牌的商标保护措施日益完善,以及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问题的日益重视,不论是打擦边球,还是商标抢注,通过审核的几率已经越来越低,这意味着以抢注商标方式提升企业知名度已经不可取。

什么标志是绝对禁止注册使用?

《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对我国政治经济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时规定:“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者近似的”属于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由此可看涉及“政治”问题的商标万万不可取,为不良影响审查之重。如我们所熟知的毛泽东等领袖级名人的肖像名字是绝对禁止注册用。

我和名人重名还能注册名字商标吗?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抄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合法权利包括: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中包含的姓名权,因为名人都是具有一定的名气。在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以注册通过率不大。但是很多人会把自己的名字申请商标,而有的人和名人明星重名,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根据所属情境下来判定是否属于恶意注册,是否是为了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而这种通过几率往往不大。

放眼现如今的社会局面,抢注名人的姓名成为商标其目的往往是看中名字背后所带的名气,从一定方面来说这可以提高所经营产品的公众认知度,另一方便能够带动名人流量所带来的的经营效益。而这种行为并不值得提倡,一方面这种商标的通过率非常低,另一方面就算通过,也会有被驳回商标的风险,最终商标无效,而自身产品也容易被人诟病。

一个好的商标对于一个产品企业来说很重要,与其冒险走捷径,倒不如选择一个属于自己的商标名称,用心经营属于自己品牌名气,打响商标的知名度,这对于经营者来说才是真正的成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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