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3-01-22 23:07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力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是怎样的?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是怎样的?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写》; (2)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并且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质押合同应经国家商标局登记后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其质押登记证上的日期就为质押合同的生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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