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驳回复审中进行争辩的方法是怎样的?
时间:2023-01-22 23:07
屡见不鲜的商标纠纷,谨醒着各位投资人士对自己产品的保护,近年来人们逐渐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护,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新的政策,确保减少商标抢注等不正当的商标注册行为。 工具/原料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而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方法/步骤 1 商标撤销的情况: 1、使用不当撤销商标 2、注册不当撤销商标 3、争议撤销商标 2 商标注销的情况: 1、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 3、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 END 注意事项 商标注销后是可以重新申请的,但是商标撤销是不能的 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的主动行为,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 如何在商标驳回复审中进行争辩,针对绝大多数的商标注册申请,即使在初审阶段遭遇驳回,后续也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的途径获得最终的成功授权。那么如何在商标驳回复审中进行争辩? 如何在商标驳回复审中进行争辩? (一)商标的独创性和显著性 所谓商标的独创性,指的是商标具有独特的创意,使用在相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令人印象深刻。而商标的显著性指的是该商标的特征可以达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的作用。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而商标除了中文之外还可以包含英文、数字和图形等等。 (二)商标的知名度 一个标志在成为注册商标前或者已成为注册商标后,均可以拥有知名度。只要商标申请人对该商标进行了大量的使用,在市场上活跃着,不断吸引大众的眼球,最后使这件商标在某一领域内被大部分人所熟知。那么这个商标,就可以称之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在商标法上来讲,一个商标的知名度的直接证明方法是提供大量的商标使用证据。 (三)商标法引用条款 商标法引用条款只要针对的情况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所援引的商标为权利状态不稳定的商标或者为需撤销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引证商标注册人已经消亡时,可向商标局对引证商标提出注销申请; 2、若引证商标已注册满三年,且确查到没有商标的使用情况,可向商标局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 3、若引证商标属于恶意抢注或属于侵犯申请人在先权利的情形,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