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安徽省开展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
时间:2023-01-23 10:50
2020年度安徽省省科技厅负责的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中国专利奖奖励、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兑现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关闭时间:2020年9月24日17:30,请大家注意及时申报!下文为通知详情: 更多地区知产资助政策及申报通知,关注“北京高沃知识产权”,分别回复“政策”/“通知”查看~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持“六稳”“六保”作用,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推进创新型省份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依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皖政〔2018〕50号)、《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18号)、《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度省科技厅负责的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皖小康〔2020〕2号文件规定,新增R&D经费支出“双百强”规上企业奖励政策,用以替换原企业购置研发关键仪器设备补助政策); 2. 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国家科技奖奖励); 3.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新型研发机构绩效奖励); 4.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科技保险补助); 5.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 6. 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 7.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中国专利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8. 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励补助)。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报 (1)各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关闭时间:2020年9月24日17:30(由市科技局归口推荐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所在市科技局通知为准)。 2. 审核推荐 (1)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协调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政策兑现项目材料在线填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020年9月30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10月12日下班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其中中央驻皖单位以及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机构申报政策项目由本单位直接审核推荐,其他单位申报政策项目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推荐。 (2)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归口管理单位应主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信用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3)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年度政策兑现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4)需市(县)先行补助的项目,以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市(县)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为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18日 附部分奖励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已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内容 2019年连续第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奖励企业研发团队。 (三)有关说明 1、每年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简称省高企认定办)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价结果,择优提出拟奖补企业名单下发各市。 2、各市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对拟奖补名单中的企业情况再次核实遴选,并通知遴选后的企业申报。 (四)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书; 2、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推荐汇总表。 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本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奖励内容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金奖)、20万元(优秀奖)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申报书。 2、2019年获得中国专利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各市科技局或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一)申报对象 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奖励内容 对2019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奖励申报书。 2、2019年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或证书)。 (四)有关说明 各市科技局或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