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专利资助、高新企业、知产贯标政
时间:2023-01-23 10:50
珠海市 专利:企事业单位、高校(含校区)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补不超过7000元;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补不超过5000元。 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奖补不超过3万元,其他国家获得授权的每件奖补不超过2万元;同一项发明创造在2个以上国家授予专利权的,仅奖补2个国家的专利申请费用。 PCT专利申请每件奖补不超过5000元。 知识产权贯标:对上年度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认证的本市企业,在认证通过年度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达3件及以上且贯标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奖励,具体数额由各区按照认证单位所开具的认证费发票金额来审核确定。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经市知识产权部门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对经省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专利奖:对第一申报者为本市的企事业单位,并在本市实施的专利项目,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或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受省政府奖励的,按省政府授予将近的60%给予配套奖励。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款结束后给予一次性核拨,每笔贷款补贴5万元;单个中小微企业年度内申请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依据:珠海市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金湾区 商标:对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每件商标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企业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认定的,每个名牌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专利:对获得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1 万元奖励;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2000 元奖励。 对获得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3 万元奖励,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 2 万元奖励。同一发明专利在两个及以上国家获得授权的,按照 2 个国家标准进行奖励。对成功提交 PCT 专利申请的,每件给予 2 万元奖励。 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登记批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每件给予 1000 元奖励。 知识产权贯标:对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GB/T 29490-2013)认证的,且在认证通过年度内发明专利申请达 3 件及以上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 高新:对通过认定(包括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50 万元奖励。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按照 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按照 50 万元、30 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专利奖: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金奖的项目,分别按照 100 万元、5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为第一完成者, 且项目在本区实施);对获得国家、省专利奖优秀奖的项目,分别按照 50 万元、30 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为 第一完成者,且项目在本区实施)。 知识产权维权:在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不实侵权指控或宣告无效指控时,开展维权行动并获得成功的,根据有关生效法律文书, 每个案件给予 5 万元的维权费资助。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获得市财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费用补贴、专利保险补贴的,分别按照 1:1 标准给予配套补贴。 依据:金湾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有效期届满或有关法律政策变化,将根据情况予以修订。 斗门区 对首次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资助10万元。对从市外新引进有效期内优质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并完整搬迁后,资助20万元。 依据:斗门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