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专利资助、高新企业、知产贯标政
时间:2023-01-23 10:50
清远市 专利:对我市企业专利申请的第一件专利发生的专利申请代理费给予资助,发明专利不高于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不高于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不高于1000元。对第一件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1000元。 对当年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加30件以上且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20%以上的,一次性资助2万元;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加50件以上且发明专利申请占20%以上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对新列入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新列入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资助15万元,对新列入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对新人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资助8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对拥有有效专利且当年专利申请量5件以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高新:对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优秀奖的第一完成人30万元、15万元的后资助,获得广东省专利奖金奖、优秀奖的第一发明人(设计人)15万元、10万元的后资助。 依据:清远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高新区 专利:年度内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分别按照5000元/件、2000元/件、600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 区内企业获得美国、日本、欧盟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5万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2万元/件的标准给予资助。以上资助限于在2个国家的申请。 软件著作权:对新获得软件著作权的我区企业,凭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件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和10万元资助;新认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8万元和5万元资助;新认定为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助。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区内科技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其发生的中间费用、贷款利息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照50%的比例承担评估费、保险费,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0%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专利奖: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金奖每项20万元、银奖每项15万元、优秀奖每项10万元;获得广东省专利奖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金奖每项10万元、银奖每项8万元;优秀奖每项5万元。 依据:关于申报2020年度《清远高新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政策资金的通知 英德市 高新:对新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企业,获得认定后给予2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7万元奖励;对年度内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专利产业化:年度内企业引进的新技术、专利(均要在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合同登记)等技术成果已经产业化。按企业后一年度净利润增长额的2%(企业上一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按0值起算)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 依据:英德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