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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澳门商标的申请材料和流程是什么?


 中国澳门商标的申请材料和流程是什么?

中国澳门商标的申请材料和流程是怎样的

一、澳门商标注册所需资料有哪些

1、申请人资格:

(1)任何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2)任何按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设立的法人。

(3)如果申请人并非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居住或设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则需委托澳门代理人。

2、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3、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4、商品名称和类别。

5、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6、公证人签署的委托书。

7、对于非英文的文字商标,申请人需提供该文字商标相应的英译文和意译文。

8、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原件。

(1)中国澳门采用尼斯分类第9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也接受尼斯分类的大标题商品和服务的描述。

(2)同一申请人申请多件商标仅提供一份经公证的委托书即可。如申请人要求委托书中必须显示商标图样,则按照商标图样的个数分别准备委托书。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以中文或葡文填妥“商标注册申请书”表格后,应将申请表连同附件向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提交,并在8个工作日内凭经济局发出的“缴费单”前往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的缴纳处,以现金(澳门币)或支票缴付有关费用。

2、若申请资料符合规定,有关申请公告将于每月首个星期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刊登。自刊登公告日起2个月内,任何第三者均可以书面形式就有关的注册申请提出声明异议。

3、商标注册申请获得批准后,有关注册编号、权利人名称及批示日期等资料将公布于每月首个星期三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二组内。

4、申请人应在核准注册的批示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日起计1个月的上诉期届满后,或当有上诉提出时,在获知法院的确定裁判后5个工作日,凭经济局发出的已缴纳申请费用的收据正本,前往经济局综合接待中心的工业产权注册申请柜台领取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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