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都有哪三大重要特征 详细为您介绍
时间:2023-01-22 23:07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在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交换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生产者而言,商品只有卖出去才能转化为利润,卖不出去就是库存积压;对于消费者而言,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买到称心如意的物品; 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某件具体的商品,一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说明,如: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规格)和牌子(商标)、生产厂家(企业名称、字号)、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条码……;在这些因素中,商标(牌子)无疑是最重要的因素。接下来就让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 一、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Trademark),顾名思义就是商业贸易(Trade)中使用的标记(mark),实施着区分商品来源的行为。 商标自身具有的区分商品来源的能力,称为商标的“显著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性特征,便于识别”;“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这里的“显著特征”也叫商标的“显著性”。 二、商标的知名度 具有显著性的商标,要进入到市场里被消费者所认知、以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商标被公众所知晓、了解的广度,被称为商标的“知名度”。商标都有知名度,只是高低不同。 知名度有“好名”和“坏名”之分,就像历史人物中岳飞的知名度很高,但凡知道岳飞者必定也知道秦桧,也就是说秦桧和岳飞“齐名”。只是岳飞的是美名、英名、流芳千古,而秦桧则是恶名、骂名、遗臭万年。 根据“名”的好坏和“度”的高低,我们可以将商标分为四类: 1.坏且“高”的知名度;2.坏而“低”的知名度; 3.好而“低”的知名度;4.好且“高”的知名度; 显然,不断提升“好”的知名度才是企业创牌的常用方法,将好的知名度稳定在较高水平上,是企业创牌的理想境界。商标稳定的知名度可以在消费者中产生信誉。 三、商标的信誉 信誉,可简单解释为诚实守信的声誉,是商业道德最基本的规范之一。“信”指诚实守信,“誉”指名誉、声誉。信誉构成了人之间、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之间的双方自觉自愿的反复交往:一方面企业用商标的信誉保证产品的质量,另一方面消费者愿意用手中的钞票来延续这种关系。 信誉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像影子一样时刻在商品交换中发挥作用。重复购买对于商品生产者有着重要意义,用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目的在于方便消费者重复购买。商标的信誉对重复购买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应当将提高、维护商标信誉贯彻到创牌、保牌工作的始终。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个俗语说明“坏事”传播速度远高于“好事”的传播速度。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企业也好、商标也罢,形成信誉不易而败坏起来却不难,所以维护企业、商标的信誉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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