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后 复审通过你要准备这些材料
时间:2023-01-22 23:07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情,不仅花费的时间长,而且办理过程也十分严谨和繁琐。如果不清楚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那更是问题不断。 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注册申请被驳回想必是大部分申请人都有过的切身体验,商标被驳回越来越成为常态,费劲辛苦申请商标,却还遭到驳回,苦闷的心情可以说是不言而喻。 不少申请人在遇到注册申请被驳回时,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复审通过的机率有多大?还能否成功注册?” 对此,先要明确的是,当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商标局以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驳回时,并非意味着该商标就被判了死刑。 只要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自信,完全可以不服商标局的审定结果,而继续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是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唯一救济方式。 实际操作中,被驳回的商标最终通过“驳回复审”程序得以注册的例子还是有很多的。 想要提升复审通过的成功率,就要做到对症下药。 所以,我们要清楚知道,商标会因哪些问题而被驳回? 1、以绝对理由驳回的商标: 申请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不能予以申请注册。(此类商标不建议再进行驳回复审,申请人应重新选择新的商标申请) 2、以相对理由驳回的商标: (此类商标被驳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复审处理)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若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则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申请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2)商标近似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3)商标缺乏显著性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此外,商标的显著性并非绝对。一些原本没有显著性的商标经过使用后,消费者可以很容易的通过其来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这就使得商标具有了显著性,这种情况下通过申请驳回复审还是有很大成功机率的。 注册商标过程中的实质审查阶段,是由商标局的一名评审工作人员完成处理,根据该名工作人员的主观判断作出是否驳回的决定。 商标驳回复审的评审,则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三名工作人员组合完成。三人共同进行评审、判断,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审查制度。 所以基于以上情形,在遇到商标驳回时,申请人需要沉着冷静的判断驳回原因,有针对性的做好复审方案,以有效提升复审通过的成功率。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 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3、申请复审需准备的书件: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 (3)申请人若是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若是个人则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5)委托代理机构的需提交《商标委托书》一式二份。 4、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5、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综上,关于如何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云葫芦建议各位申请人,在设计选择商标时,须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全面考量。 严格遵循《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独特性和显著性作为基本要素,对商标进行精准设计。并在准备申请商标时,做好商标近似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及时做好修改调整,以免因近似问题而被驳回。 总之,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需要用谨慎的态度去面对,切勿犯常识性错误。 |